The Beginning
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省内各银行机构对个体工商户新增贷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建立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绿色通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切实压降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对接效率。鼓励各类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财政部门给予担保费用适当补助。
(九)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时间宽限。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困难个体工商户的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银行机构应根据个体工商户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个体工商户,银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延期本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十)改进金融服务水平。银行机构应积极对接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做到应贷尽贷快贷。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等方式,强化服务个体工商户的资源保障。银行机构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合理控制个体工商户综合融资成本。对于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体工商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减费让利,积极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服务费用减免,减轻其财务成本压力。
小编提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