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进一步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对呼伦贝尔市、成都市、牡丹江市、吐鲁番市、大连市和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区来徐返徐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14天内有以上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含旅途中转),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与所在地县(市)、区(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徐州市疾控中心联系(咨询热线号码附后),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接受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
对11月14日以后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低风险地区、11月24日以后来自成都市低风险地区、11月28日以后来自牡丹江市低风险地区、对11月29日以后来自吐鲁番市低风险地区、12月5日以后来自大连市金普新区和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需要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并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并接受核酸检测,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居家健康监测,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即可有序流动。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相关地区。
三、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四、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请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检疫信息,注意冷链食品安全,购买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在接触相关进口产品包装时做好个人防护。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经营者应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并配合政府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六、近期,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较多,各地、各社区、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及时掌握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按照不同风险等级防控要求,落实好中高风险地区来徐人员的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