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人员(含出发、返回、途经、进站接送等),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请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离开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南京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市范围,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三、广大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病毒传播,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请无接种禁忌的市民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五、广大市民应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入“两站一场”、医疗机构、宾馆等重点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信息查验。
六、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会议的数量与规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七、各地、各单位应立即开展自7月6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的人员排查,落实上述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原则上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扬后应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