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防控工作指导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
1.切实做到防控关口前移。要在“外防输入”上下好先手棋,做到关口前移、全面设防。重点加强苏鲁省界卡口管控,坚决守好省市“北大门”。继续暂停全部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全力减少疫情输入渠道。在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灌云、花果山、海州湾、沙河、六塘、东海等6个服务区设置临时检查点,切实减小外来车辆、人员大量聚集在服务区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提前掌握湖北等重点地区车辆、人员流动信息,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2.严格做好公路查控。全市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省界市界、农村公路省界市界卡口,要严格落实“逢路必卡,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和登记统计各项制度落实,人员去向登记要详细到乡镇村庄小组(街道社区小区),确保一旦需要可以准确进行摸排和追踪,凡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一律劝返,不得放行。对重点地区来连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劝返,不配合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体温异常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卫健部门。各公路查控点要进一步严格查控措施,严防人员通过躲在后备箱、乘坐摩托车绕道等方式逃避检查。要做好在岗人员的防护和保障,确保一线人员状态良好。同时要在卡口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防控疫情。
3.认真做好水运船舶查控。海事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第一时间掌握由湖北省港口始发或经停的船舶计划进入连云港水域的动态。船舶在连云港水域期间,要加强对其航行、锚泊、靠泊动态的跟踪监控。严禁湖北等疫区来连船舶的船员上岸,要求船舶在指定水域锚泊,严禁自备船、“三无船”等无关船舶靠泊及人员上下。发现码头、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水上服务区以及提供水上交通服务单位的经营人或管理人未严格管控人员上下船要采取企业约谈、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罚。要认真做好船舶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要加强对船员的体温测量,督促船员做好疫情防控。
4.强化城市客运管控。运营公交车要对所有人员上车前进行体温检测,坚决劝拒发热人员乘车。BRT载客人数要控制在70%核载数之内,普通公交载客人数要控制在60%核载数之内。坚决杜绝不佩戴口罩人员乘车。要积极落实通风消毒各项措施,结合春运返程客流情况,更高频次的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及时更换座椅套,并如实做好登记统计。要每天对驾驶人员实施体温检测,配发足量口罩,合理排班,保证充分休息,保持良好健康状态。
5.督促出租车、网约车强化防疫措施。要重点督促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严格对车辆进行消毒通风,督促其每载完一批乘客要立即进行通风消毒。严格实施驾驶人员戴口罩上岗、乘客佩戴口罩乘坐制度,对于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绝上车。
6.强化交通运输场所的防疫管理。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维护好隔离点设施设备,确保有效使用。通过体温仪(优先采用红外测温仪)等器材设备开展旅客和驾乘人员体温检测,对出站人员要做到逢人必测,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由卫健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至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转送。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要按照《重点场所留验站消毒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更高频次实施站内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防疫措施。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体温检测和自我防护,确保职工健康上岗。
7.做好在途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预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对未佩戴口罩的旅客要主动予以劝阻,不予配合的拒绝其登机、乘车或者乘船并予以劝离,拒绝合作的由驻场站警察采取强制措施。火车、飞机、客车、船舶等封闭交通工具要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要严格执行在机、在车、在船人员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乘客,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隔离等相关处理,并做好工作人员及其他旅客的防护工作。
二、扎实做好春运返程等运输组织工作
8.保障公路网络通畅。严禁擅自阻断交通,确保交通主干道畅通。各公路查控点要考虑复工复学带来车流量增长的实际情况,通过采取临时增加检疫人员、推广“我的连云港APP”使用等方式,提高检测效率,提升通道通行能力,防止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缓行,在保证检疫工作要求的同时不造成拥堵。要根据车辆流量等情况,动态调整高速公路出口的关闭数量,原则上不再关闭新的高速公路出口,各高速公路入口不得关闭。
9.强化重点物资保障。要组织运输企业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粮油、禽肉、蔬菜等重点生产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要简化《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通行证》的办理流程,确保免费通行和“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地落实。要通过网站、电台等媒体公布应急运输联系方式,执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和解决重点物资运输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车辆顺畅高效通行。
10.做好返岗返工运输保障。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和港口控股集团等单位的对接,提前摸排企事业员工、农民工返程出行需求。根据需求统筹调度运力,制定运输方案,做好返程运输的保障准备。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且同一出发地、目的地的企事业员工和农民工以及需返回湖北等疫区从事必需工作的返程人员,统一制定运送方案,实施点到点运输,确保直达目的地,同时全程做好疫情检测防控。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
11.做好学生返校运输工作。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江苏海洋大学、康达学院等高校沟通,协商错峰安排学生返校时间,避免出现集中返校。要制定高校学生返校运输方案,加强运力准备,尽量做到点到点直达运输。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协同衔接,做好学生通过民航、铁路到达之后的公路短驳,做到及时疏运。
12.加强错峰安排,做好城市客运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运输实际需求变化,制定合理的公交线路和城郊铁路运行计划,科学组织调度,及时调整运力,在疫情防控得到保证的基础上,有效保障城市运行平稳有序。做好应急客运力量储备,预留一定数量大型客车、中型客车,保障随时可能出现的应急人员运输任务。
三、加强统筹领导和监督检查
1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交通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交通防控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确保指挥顺畅、行动迅速。要制定周密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衔接,确保疫情防控和运输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14.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强化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农民工错峰返程、学校错峰开学,减轻交通管控压力。进一步落实交通管控联动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大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部门和单位防疫物资保障的支持力度,做实做细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交通管控和运输组织工作。
15.着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依托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稽查站、检疫检查点等场所,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途径,对非法运营车辆实施顶格处罚,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防止疫情通过“黑车”扩散。
16.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各交通管控组成员单位都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通过联合检查、专项督察、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对查控点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落实查控规范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违规和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切实通过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倒逼各单位、各工作人员不折不扣、高质高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