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当前,国内疫情仍呈局部散发与规模聚集性并存特征,“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春节假期结束,人员陆续返(回)淮, 为排除可能存在的疫情输入风险,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近14天内市外来淮返淮的复工复产复学人员。
二、采样要求
市外来淮返淮的复工复产复学人员,原则上抵淮后24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
三、采样方式
(一)企业、建筑工地、学校等单位当日来淮返淮人员超过50人的,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人员上门采样。
(二)企业、建筑工地、学校等单位当日来淮返淮人数不足50人的,由相关单位出具《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证明》,检测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采样。企业可安排车辆送检,并做好人员防护和车辆消毒。
(三)居家健康监测的来淮返淮人员,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上门采样。
四、工作期限2月9日至2月2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把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作为市、县党委、政府关心关爱外来人员、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导,明确专人负责。市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要牵头制定落实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核酸检测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企业、学校等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人员摸排、登记和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措施实、反响小。
(二)分级高效推进。市直学校、企业核酸检测由市教育局、 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县属学校、企业由县区(园区)负责。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联系,及时高效完成检测任务。原36类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仍按原规定不变。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园区)、各部门每日上午 9:00 前上报前一天《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80831621。
(四)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强化舆情监测,积极正面回复,引导职工师生积极参与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