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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标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21:52:14
The Beginning

  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3.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4.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5.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6.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担人扣除。

  7.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2月31日前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THE END

TAG:纳税人  城市  住房  租金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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