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9月22日16时起内江市中区低风险区实行相关管理措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3 12:43:25
The Beginning

  内江市市中区解除静态管理后低风险区七条管理措施

  一、扎紧扎牢交通卡口

  1.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外溢”的要求,合理设置进出区交通卡口疫情防控点,在全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在国道、省道、县道出入口,在铁路站点、跨区公路客运站点设置疫情防控点。各卡口要优化卡口设置和查验流程,提高查验效率,保障交通通畅。

  2.各疫情防控点要严格落实首查负责制,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市外来(返)中区人员严格落实“入中区即报、入中区即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中区首站完成“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填报,分类落实管控措施。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抵达中区前,提前联系目的地村(社区)或在抵达中区首站就地主动报备,由目的地村(社区)“点对点”闭环接回。

  4.做好信息登记和推送,对需要落实后续追踪管理的入(返)区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及时向当事人目的地指挥部推送相关信息,目的地指挥部负责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二、严格人员外出管理

  1.社区(村)继续守好“小门”,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外人不得入内,严格对进出人员实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不聚集等防控措施。

  2.从严审批离区人员。个人因重症外出就医、需外出入学和滞留我区低风险区范围内的外地人员确需离区的严格按照《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群众离区的通知》要求报批。

  三、严格落实个人防护

  1.解除区域居民进出任何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

  2.解封后一周内,居民自行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头痛、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3.区域内居民按照村(社区)通知要求,及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4.“9·08”疫情以来,至今尚未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实行7天自费集中隔离。

  四、严控各类聚集活动

  1.严禁开展各类线下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会等其他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审批。

  2.减少非必要流动和外出,不扎堆、不串门、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暂停赶集、坝坝舞、培训、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1.商超、银行、加油站、理发店、药店、便利店等民生服务场所在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闭环管理、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复正常营业、限流开放,加强入口和场内管理,确保不出现扎堆聚集;

  2.农贸市场暂不开放;

  3.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需实名登记和“一扫三查”,并引导购买者主动做核酸检测;

  4.棋牌室、洗浴中心、KTV、酒吧、网吧以及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5.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等送餐服务;

  6.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教育培训场所继续暂停线下教学;

  7.医院有序正常接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8.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严格封闭式管理;

  9.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

  10.原则上继续实行居家办公,片区内低风险区人员可按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方式出行,由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六、加强卡点值守保障

  1.加强卡口值守力量,整合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200名、警力160余名,下沉到解除静态管理的村(社区),协助开展值班值守、志愿服务等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卡口全天候有人管、有人查。

  2.卡点配齐测温枪、宣传喇叭,由值班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体温测量以及滚动宣传戴口罩、不聚集等防控要求。

  3.做好卡口值守生活物资保障,配备卡点值守必要设施设备及物资,改善卡口值守条件,保障值守人员的身体健康。

  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为确保以上措施执行,解封区域要坚决压实“四方责任”,区、镇(街道)、村(社区)严格执行属地防控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本系统、本行业防控责任,单位落实落细落小各项防控任务,个人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和自我防护。

  2.对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22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THE END

TAG:防控  核酸  卡口  场所  中区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