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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育多胞胎产假期限如何确定?
生育双胞胎、三胞胎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同时,《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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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同日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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