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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海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8:48:13
The Beginning

  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2号)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杭州三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12月9日《瓯海区关于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会议、聚会、文娱等活动及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活动举办。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尽量不举办100人以上人员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会议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镇街(开发区)防控办审批,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所在村社报告。

  二、严格控制聚餐规模。

  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严限10桌以上宴会,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3天报属地镇街,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温州防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三、严格管理文娱活动。

  暂时关停网吧、棋牌室、桌游室、台球室、理疗室、浴室、麻将房、游泳馆、足疗店、酒吧、KTV、歌舞厅、小剧场、室内景点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暂时关闭;室外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以上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严格守牢防疫“小门”。

  所有小区、楼栋、门栋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应临时性围合或设置警戒线(不得简单采取硬隔离封堵),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温州防疫码)、戴口罩”。

  五、严格管理重点场所。

  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幼儿园、中小学校、托育机构、临时周转房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和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六、严格做好疫情监测。

  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防控办,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1日


  关于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41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瓯返瓯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观察。凡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瓯返瓯人员,应在抵达瓯海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控,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瓯后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和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五、酒店旅馆接待旅客时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查验温州防疫码,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室外景区景点要采取预约、分流、限流等方式,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不超过最大容纳量70%,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游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村社报告,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六、养老机构、临时周转房、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娱乐场所、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游泳馆、桌游室、室内景点、网吧一律暂停营业;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暂时关闭。以上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七、强化聚集活动管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一律严格审批,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

  八、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一律禁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对购买抗病毒、抗菌等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防控办,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强化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等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属地镇街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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