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做好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1月28日至3月8日,跨省返乡和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须持有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保障返乡人员核酸检测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机构。
洞头区人民医院提供采样、检测服务;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春运期间提供采样服务。广大群众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二、检测费用。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 费用自理。
三、采样方式。
洞头区人民医院实行设点采样与进企采样相结合的方式,若相关企业有大批人员需要检测的(≥30 人以上 的),可提前与区人民医院电话预约上门采样;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固定采样点。人数较多的企业要做好采样组织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区防控办温馨提示:有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返乡人员,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携带身份证前往医疗机构检测。目前, 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建议广大群众安心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增强防护意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做好防疫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7日
洞头区核酸采样机构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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