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财政贴息
对全市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额度,抵押或保证贷款单户不高于500万元、信用贷款单户不高于300万元,财政按不高于一年期LPR(市场报价利率)的贷款利率40%给予贴息,其中——
●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50%给予贴息;“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不予贴息。
●对2020年6月底前“小升规”的企业给予规上企业同等贴息待遇。
“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中小微企业同等贴息待遇,贴息时间从2020年2月1日起到6月底止。
本市金融机构在年度新增贷款计划外,最大限度争取不占用各自全年信贷规模、不占用各自资金成本、不占用各自经济资本考核的专项信贷资金。
●向上级行争取超过50亿元额度的疫情重点地区单列信贷规模,力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20亿元以上。
●向上级人民银行争取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有序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和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2、延迟中小微企业信贷期限
●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金融机构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免收罚息,期限可延至6月底。
●努力向上争取以LPR收取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三大行业企业贷款利息的政策,政策实施时间从2月份争取延长至3月份,覆盖面力争从中小微企业贷款扩大至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优惠计息政策力争扩面到物流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无法如期还贷的,应急转贷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对外贸企业提高延期收汇监管容忍度,6月底前允许出口收汇率在原规定基础上再降低20%。
●鼓励金融机构对因疫情被列入负面清单导致一个月以上未正常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疫情歇业期间贷款利息。
3、降低中小微企业复产融资成本
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约0.5个百分点。
6月底前,对地方金融机构新发放不高于LPR加0.5个百分点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给予等额再贷款资金支持。
发挥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优惠,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支持力度,促进降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
4、信用担保机构和保险增信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保费实行前两个月免收、后三个月减半。
●对使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融资且注册地在瑞安的企业,给予的保费补贴在原有30%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个体工商户、农户40%的保费补贴。
●对列入专项再贷款的企业,实行优先担保、快速审批。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新金融产品,共同分担风险,适应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对融资担保需求。
5、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障
保险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疫情专属产品,力争减免暂停营业期间的保费、延长保险期限,在符合条件下对续保或新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费率优惠。
加大对产品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逾期交货、额外增加防疫处理费用等风险的保障力度。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进一步压缩定损和赔付时间,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赔付率提高到合理水平。
6、中小微企业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推行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全年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亿元以上。
●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企业利息10%、单户年度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补助,给予中介评估费用90%的财政补贴。
●对金融机构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造成损失的,财政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金额的25%给予风险补偿,单笔最高补偿1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行顺位余值抵押、应收账款抵押、组合类信用担保贷款,大力推行无还本续贷,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首贷业务发生损失的,给予金融机构30%的补偿。
疫情期间,金融机构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同比下降的,暂停三个月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7、金融服务“三服务”活动
开展“百名行长进百企”活动,发挥金融指导员在金融资源、专业能力等方面优势,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分行业、分区域、分领域举办银企相亲会,健全企业融资交办单制度,大力推广“瑞资通”(金融超市)微信小程序。
实行抽资压贷报备制度,严防因银行机构抽资压贷导致企业资金断裂。大力推进“白名单”企业帮扶与金融行政纠纷调解。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行为。
各金融机构完善内部信贷机制,理清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信贷机制,做到权限内贷款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超过9份、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
温州疫情期间企业各项补贴信息哪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