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口腔等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为满足群众正常就医需求,自3月20日起,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口腔科恢复部分门诊。
诊疗项目按照省卫健委规定的低风险地区的口腔常规诊疗服务。请患者按照要求有序就诊。
恢复的诊疗项目
牙体牙髓科(牙源性疼痛治疗)
牙周黏膜科(牙周病的药物治疗及口腔粘膜病)
口腔颌面外科(清创、牙外科、颌面部炎症、拆线,乳牙等简单拔除)
种植科(种植术完成后的拆线及常规复诊)
正畸科(预约正畸初诊及复诊换附件)
儿童口腔科(口腔替牙期检查)
口腔修复科(修复后不适检查)
暂未恢复的诊疗项目
牙体牙髓科(涉及产生气溶胶的补牙及治疗)
牙周黏膜科(超声洁治,刮治及牙周手术)
口腔颌面外科(阻生牙及复杂牙拔除、微创手术等)
种植科(种植及相关手术)
正畸科(部分特殊需磨牙病例)
儿童口腔科(部分产生气溶胶的补牙及治疗)
口腔修复科(需牙体预备的修复治疗)
注意事项
患者及其陪同人员(限一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进入医院。医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院内交叉感染防控工作,落实一个一诊一室。严格实行“实名制预约“制度,口腔门诊目前只接受微信公众号、网站预约,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挂号,请您务必预约后来院就诊。
为减少您在医院滞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请您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院取号就诊。操作时间较长、气溶胶产生较多的治疗项目暂不开展,敬请谅解。
预‖约‖方‖式
登录“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公众号,点击"院内服务”— "预约挂号"。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
3月16日起,乐清市五医五官科、口腔科开始恢复部分业务,具体情况遵从科室规定。
胃肠镜病人开始接受预约,凡预约内镜检查者,需检查胸部CT和血常规。(注:一周内检查化验单有效)
同时,驾驶员体检也将恢复。
温馨提示前来就诊的人员请做好自我防护,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
温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