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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金华市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并在金华市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非浙江户籍人员(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员工以及已领取留金暖心消费券人员),可在微信公众号“浙里金消”申领消费券。
★消费券设置:每人可得800元(50元面额,共计16张)。
★领取时间:2月10日至2月20日,使用时间截至2月28日。
★消费券每满100元可抵用一张,允许叠加使用,不找零,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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