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嘉兴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6号)》相关指令要求,自6月1日起,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轨电车、公交车及水上巴士)另需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具体规定如下:
01
市民乘坐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轨电车、公交车及水上巴士)时,须佩戴口罩,扫“嘉行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2
无智能手机的人员需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书面凭证。
03
无法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书面凭证的乘客,有轨电车安保人员、公交车驾驶员(船员)或防疫志愿者将会劝其前往就近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检测完毕后持采样凭证乘坐下一班次。
请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指令,积极配合,相互理解,共同筑牢疫情防线,守好关键小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