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9日秀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0日零时起,秀洲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守好各类“小门”。
2.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入线口车辆通行,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公路、港口码头、内河服务区等交通站场的查验工作,避免人员集聚,加强通风消毒。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运。
3.继续关闭棋牌室、酒吧、迪吧、KTV、麻将房、桌游室、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店、网吧、影剧院、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足疗店、按摩店、艾灸馆、美容院、儿童娱乐项目、体育场馆、健身房、采耳店、养生馆等娱乐休闲室内密闭场所和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生产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4.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医院等重点场所暂停探视。
5.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有序复学,落实闭环管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学。
6.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图书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7.“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家宴活动等;饭店、餐馆等堂食按容量的50%控制人数,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8.暂停举办跨省、跨市性会议,暂缓举办市内大型会议、体育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
9.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2022年3月28日秀洲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29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1.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和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停工停产。
9.严格管控高速出口,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