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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39号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22:40:39
The Beginning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39号

  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全面落实“十个从严”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严加强自主申报

  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来台返台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鼓励各地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二、从严加强健康管理

  所有需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不得外出、不得与他人接触,如遇就医或核酸检测实施闭环转运,因主观原因脱离管控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

  三、从严加强密闭场所管控

  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网吧等暂停营业(开放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尚未关闭的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举办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外来人员不得入内,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

  四、从严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客运车站、海上客运中心等交通枢纽,小区、村等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沿街商铺经营人员及顾客必须佩戴口罩。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承载量的70%,大厅桌位间距不小于1米。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院、剧院、旅游景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五、从严加强聚集活动管控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原则上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展览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严格审批,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人员参加。“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市外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六、从严加强外出管理

  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的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的通风消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做到人员流动闭环管理。

  七、从严加强风险监测

  所有外市流入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应就近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如实告知具体行程轨迹。车站、码头、景区、宾馆、机场等人员流动频繁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落实定期核酸检测。

  八、从严加强哨点监测

  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顶格处理。全市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药品,严格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劝导其到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医疗机构就诊,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确保24小时运行,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及亮码(健康码和行程卡)、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九、从严加强个人防护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针疫苗,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从严加强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个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1日

THE END

TAG:疫情  核酸  防控  人员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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