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
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加大信贷支持确保信贷规模持续增长。各金融机构要落实逆周期宏观调控要求,充分运用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保证信贷资金来源,确保2020年新增民营企业贷款30亿元以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抽贷、压贷、停贷、断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归还贷款的企业,合理延长还款期限。(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2.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各金融机构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适当扩大减费让利幅度,主动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适当降低保费,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小微企业到期续贷或新发放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上下降。各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应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向而行,且加权利率不高于上年水平。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下降,由信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担保费用,继续为因疫情影响导致销售下降的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原有的承保规模和期限。(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3.加大对各银行机构的支持提高增贷能力。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加强政策性银行转贷服务,为各银行机构注入低成本信贷资金,提升为小微企业降成本的能力。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存放调节作用鼓励银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4.深化金融服务保障企业开复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企业、创新方式方法,灵活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以及“掌上办贷”融资监测平台、“百行进企监测平台”、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加强与受疫情影响企业沟通联系和线上对接,研究企业复工金融服务方案。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优先安排无还本续贷、年审制创新还续贷方式,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各保险机构要优先办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投保和理赔,对小微企业应保尽保、能保则保。(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二)加大财税支持。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省、台州市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3个月,在缓缴期限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7.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多渠道企业员工招聘活动,积极开辟“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招聘专栏,通过“玉环人力网”(www.yhrl.com)、“玉环人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
8.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全市已投运的小微企业园物业费用实行3个月减半收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9.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税款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后,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企业如不遵守我市复工相关规定的则取消其享受资格。如中央、省、台州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