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电动自行车上牌消息:
一、电动车上牌时间
2022年6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线上办理和网点办理同时开展。
二、电动车上牌地点
集中登记上牌期在车管所、保险公司网点、邮政速递网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等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为群众就近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提供方便。登记服务网点会根据登记上牌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群众可关注所在市、县交警部门微信公众号,查看公告的网点具体地址。
唐山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公布:点击查看
三、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或者《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的为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色正式号牌。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为非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白色临时号牌,但是核发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包括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滑板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的车型。对于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四、电动车上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办理注册登记上牌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一) 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二)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 三) 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电动车上牌方式
第一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或“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登记受理人员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通过登记系统进行确认,顺序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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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线上进行预登记的,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直接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牌,完成登记。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备案流程、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备案流程、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备案流程:点击查看
六、登记上牌时间节点
(一)2022年5月1日以后,新购电动自行车均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正式号牌。
(二)2022年10月31日17时30分起,停止办理临时号牌业务和2022年5月1日前购买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正式号牌业务。2022年1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展开路面检查。
(三)2022年11月1日起,只针对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