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疫情期间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补录的通知
广大参保群众、区内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唐山市防控办《关于解决疫情期间群众购药需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我区参保职工医保待遇,通知如下,请各定点零售药店遵照执行:疫情期间,购药参保人与药店间采取网上支付等“无接触”支付方式进行付款,药店同步打印结算单据。疫情管控结束后,参保人可凭结算单据到购药时的药店进行医保补录。对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范围的药品由个人账户进行支付,补录后药店再将购药费用退还参保人。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图源:丰润真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