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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14:15:20
The Beginning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海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特别是近期我省及其他省份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有国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居留史,进入或者返回我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社区(村)居民,未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其本人及亲属隐瞒相关信息的。

  (二)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来玉返玉人员。

  (三)来自国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且隐瞒、缓报、谎报行动轨迹,出入公共场所、参与集聚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私自接纳、容留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居留史人员在家居住且隐瞒不报的。

  (五)被隔离观察人员不遵守隔离规定擅自外出活动的。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住址等,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二)举报电话

  玉田县防控办举报热线:0315-6165253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时,如实记录举报信息,如同一线索已有举报信息的应及时告知举报人。

  三、举报奖励方式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举报信息有效阻止重大风险或者有效消除重大隐患发生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31日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玉田县  举报人  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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