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借鉴其他地区做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永清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含在校师生)、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各类已复工复产复业企业、工地及其他市场主体的从业人员等。
二、核酸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15日(周三)上午6:00至12:00。
2、地点:所在乡镇(区、办)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相关要求
1、为提高现场采样效率,检测时请务必携带手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提前准备好“廊坊核酸检测”小程序检测码截图。
2、进行核酸检测时,需同时出示河北健康码,工作人员将核查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未接种人员及60岁以上人群符合接种条件未接种人员,请核酸采样完毕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
3、单位值班人员、防控及保障人员、沿街门店居住外来人员等到就近采样点采样,确保应采尽采、应检尽检。采样完毕的村街(社区)人员有序恢复流动。
4、所有人员采样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须及时向单位、村街(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6、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7、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街(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单位与人员,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的支持,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配合!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