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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城县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20:48:32
The Beginning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及周边地区疫情实际情况,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6月7日12时起,调整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图书馆、电影院、美术馆、文化馆和体育健身等各类服务场所,公园、景点、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坚持“限量、预约、错峰”,按照75%限流有序开放。

  二、坚持村街、社区24小时卡口值守,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楼宇、村街、社区,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有组织的聚集性活动,严格测温扫码(河北健康码场所码),并需查验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标识。

  三、餐饮经营单位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可以开放堂食服务,控制人流密度,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合理保持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打包外卖、使用移动支付等无接触方式结算。

  四、在做好高考各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初三年级中考备考工作。中小幼具体复课安排,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各类培训机构分类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五、大城域外返回人员需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扫码(河北健康码场所码)后即可通行;重点区域返回人员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即可进入大城。返回人员7日内不聚集、不聚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六、参加团队旅游人员、公共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人员、养老机构和医院等场所探视人员、服务人员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

  为加快落实上级关于稳定经济增长计划相关政策、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县将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加力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场所及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按规定进行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核酸  人员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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