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疫情反复出现并呈多点散发趋势,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和中高风险地区划分的变化,近14天以来,有宁波市、绍兴市、杭州市、浦东新区、哈尔滨市、呼伦贝尔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霸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有本土感染者发生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区、办)、工作单位报备,并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尤其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叉的来(返)霸人员,或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要主动报备,配合社区尽快落实隔离管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二)合理规划出行
近期非必要不离霸,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等。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霸后均应向所在乡镇(区、办)报备及所在单位报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霸返霸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市防控要求;来霸返霸后,应主动配合相关防控措施。
(三)遵守防疫规定
当前,正在外出差、旅游等未返霸人员请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密切关注国内各地区疫情信息,如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的公布行程有轨迹交叉,请立即向乡镇、单位报告行程,就地自我隔离不外出,并配合各项管控措施。如滞留在涉疫地区,请严格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和要求。生活中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做好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
请广大居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尽早接种疫苗
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包括3—11岁儿童,如无接种禁忌症,请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已完成全程接种间隔满6个月的,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六)鼓励咨询举报
如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地区来(返)霸人员隐瞒不报、婚丧事大操大办、重点部位不落实测温验码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请广大居民积极向市防控办或疾控中心举报。咨询举报电话:防控办:0316—7210273;疾控中心:0316—7220604。
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霸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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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排查地区及时间
地区 | 日期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11月1日以来 |
徐州市 | 11月21日以来 |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 | 11月10日以来 |
浙江省杭州市 | 11月22日以来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11月14日以来 |
内蒙古通辽市 | 11月15日以来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 11月24日以来 |
黑龙江哈尔滨市 | 11月26日以来 |
北京市海淀区 | 11月28日以来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11月19日以来 |
广东省广州市 | 11月20日以来 |
浙江省宁波市 | 11月22日以来 |
广西省桂林市 | 12月5日以来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 11月23日以来 |
霸州市核酸检测点:
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0316-7220603
地址:兴华中路1974号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16-7288412
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16-2356836
霸州市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316-7175883
霸州市第二医院
咨询电话:13831682121
霸州市王庄子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743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