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邢台市区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
注意事项
(一)轮候顺序每半年公布一次。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作为当期轮候时间节点,节点前报名的轮候家庭纳入当期轮候资格复核范围,节点后报名的纳入下一期轮候资格复核范围。
(二)轮候期间,轮候家庭因个人原因,需暂停或退出轮候的,应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报,可保留并暂停变更其轮候积分分值。
(三)轮候家庭的家庭成员、婚姻、工作等影响轮候排序的因素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毕后向保障中心提出修改轮候信息申请。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出轮候范围。
(四)因住房、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退出轮候范围的家庭,如重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应重新提交轮候申请,轮候顺序重新认定。前期轮候次数不再计入轮候积分,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按重新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时间认定。
(五)轮候期间,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
(六)轮候期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自动退出轮候范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