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宁晋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
1、因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费跨年不能补缴,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24日之前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税务部门自助缴费渠道:“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缴费指南:
2、请自愿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于2021年12月24日前到宁晋县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尽快办理核定、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TAG:宁晋县 保险费 税务 灵活 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