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教资退费申请
申请对象: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申请时间:11月1日-5日
申请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申请说明:
1、考生提交的退费申请须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联系电话
2、邮件主题为“NTCE退费申请+考生准考证号码”
3、如持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异常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隔离证明或说明,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他证明,以截图或照片形式一并提交
4、经核准退费的考生,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无成绩,各科目报名费将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
5、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30-17:00)及邮箱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paodanke@126.com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jszgcjfh@163.com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jzbs0335@sina.com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hdjszgks@163.com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xtskxtsk@163.com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0314-2131563
408250493@qq.com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0317-3170763
czgq110@126.com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hsjszg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