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合理安排个人行程,不到疫情发生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离开本县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回到我县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再返回居住地,同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暂停安排工作人员出围参加各类活动。
二、按照“非必要不召开”的原则,严格管控演出、会议、论坛、培训、年会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参会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缩短会议时间、控制规模,落实通风消毒、限制人流量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三、严格进京人员管控,建议出行前拨打目的地电话咨询相关政策。确需进京人员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主动报告,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健身、车站等公共场所要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责任制和管控制度,配备必要的消杀防控物资,落实场所消毒、通风及信息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在出入口醒目处张贴本单位场所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通告,合理控制进入人数,保持社交距离;对进入场所的人员,提醒规范佩戴口罩,落实扫码(行程码、健康码)、测温等措施。。
五、即日起,暂停辖区各类宗教、农村集市等聚集性活动,相关场所要做好群众宣传、解释、疏导工作。麻将馆、棋牌室、游戏厅、剧本杀店暂时停止营业。
六、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积极践行移风易俗,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疫情防控期间,要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各村(社区)通过微信群、大喇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
七、各村、社区要摸排、掌握重点人员基本信息,加强外地来返围人员排查,及时发现来自疫情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上报人员信息、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市外、境外来返围人员,严格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管控。
八、认真落实常态化佩戴口罩制度,强化属地、部门主管责任,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要规范佩戴口罩。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做好村庄、小区、市场、单位的环境卫生。
九、加强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消毒,突出做好预检分诊场所、门诊、急诊、感染科病房等重点区域消毒消杀。加强重点部位、公共场所日常消杀。加强对农村、公厕等重点区域日常消杀。强化消毒消杀质量控制,最大限度阻断由物及人、由人及物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