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付某、孙某某、孙某某三人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付某、孙某某、孙某某三人为一家三口,2021年7月24日13时从北京西站乘坐G533次列车12车厢05A号、05B号、05C号座位至湖南省长沙市(与确诊病例杨某某同车厢)。18时41分出站后,乘坐凯晟酒店接站车于19时10分入住凯晟酒店(高铁南站店)。
7月25日,8时从长沙南站乘坐G6475次列车8车厢04A号、04B号、04C号座位至怀化南,11时20分从怀化汽车站乘汽车至凤凰汽车站,17时入住凤凰栖溪庭院民宿。
7月26日,10时30分从凤凰汽车站乘汽车至芙蓉镇,12时左右入住芙蓉镇百水潭客栈。
7月27日,9时从芙蓉镇乘汽车至张家界蚌壳青年度假酒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店)。
7月28日,全天在张家界森林公园游览。
7月29日,8时从张家界武陵源汽车站乘汽车至长沙,15时左右入住凯晟酒店(高铁南站店),下午步行至湖南省旺旺医院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7月30日,9时从长沙乘坐G84次高铁10车厢08A号、08B号、08C号座位至北京西站,18时35分乘坐G9927次高铁03车厢15A号、15B号、15C号座位于19点34分到达承德南站;20时左右在承德南站乘坐出租车(冀HT5368)返回家中后未外出;晚22时左右将三人通过闭环式转运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同一时间内,与付某、孙某某、孙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0314-207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