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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为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
2、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比例
洛阳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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