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提示:本文是洛阳5月20日发放消费券的相关信息。
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消费券如何使用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即可使用,到店消费时使用支付宝平台核销,不可叠加使用,不可跨领域使用,每笔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购物消费券: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消费满368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
餐饮消费券: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消费满368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
住宿消费券:消费满9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满298元可使用一张80元券。
文旅消费券:消费满3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8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98可使用一张50元券。
温馨提醒
1、消费券逾期未使用则自动作废,不再补发。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3、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不变,仍为6月15日24时。如超出有效期或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4、商家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
5、消费者如遇商品质量和价格等问题可拨打投诉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