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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建筑业市政工地及重点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9 16:43:12
The Beginning

兰考县建筑业市政工地及重点项目疫情防控期间

复工复产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17号)

  一、建筑市政工地复工复产条件

  1、总体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细化到工段、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2、人员管理:对每名员工14天内的涉疫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核查登记,本人提前一天向村、社区报备并开具证明,相关企业负责闭环接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外地人员、重点管控区域(含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未解封前不得进入企业、工地。重点村(社区)员工复工前7天内不少于7次以上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确保员工吃住在企业、工地。

  3、环境管理:企业、工地要成立专业消杀工作专班,在属地防疫专班培训指导下,对企业、工地全方位消毒消杀。

  4、防疫管理:企业、工地设置独立的留观室,明确1-2名专职安全防疫员,常态化储备满足14天的防疫物资。协助联系医院对口企业、工地进行帮扶指导。

  5、安全生产:全面对生产、生活设备进行检修,对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的工序及岗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改完善,制定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方案。

  企业具备上述5个复工条件的,向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承诺书》,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牵头,联合属地防疫专班现场验收合格后,报县建筑市政工地复工复产专班同意方可复工复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将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报备属地政府,实行疫情防控双重管理。

  二、复工复产后常态化防控措施

  1、员工管理:企业、工地要严格落实全员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保持2米社交距离等个人日常防护措施;公共区域设置测温设备,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立即隔离做抗原性检测,及时报备属地疫情防控专班。

  2、核酸检测:企业、工地要落实全员核酸周双检测制度(周二、周五),应检必检,登记造册,不漏一人。

  3、环境消毒消杀: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联合属地疫情防控专班定期到企业工地培训指导消毒消杀工作。企业、工地的生活办公场所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消杀。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同时做好生活垃圾消毒消杀。

  4、餐饮管理:企业、工地食堂实行分餐、错时用餐,就餐人员距离不少于2米,不得对面就餐。

  5、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外来车辆,由对应企业提前三天向属地报备,属地报送县级对应保供专班,对外来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本地运输车辆一并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

  商砼企业参照执行。

THE END

TAG:工地  企业  属地  防控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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