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7日8:30-18:30
二、采样对象
全区所有城乡居民实施全员核酸采样,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广大居民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小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村(社区)、小组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采样检测期间,企区实施区域静态管理,所有村(社区)、小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
(二)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
(四)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五)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六)正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参加集中核酸采样,由采样人员上门进行采样。对患病卧床、残疾等人群由乡镇(街道)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七)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