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在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简称“4+7”试点),2019年9月推广到全国。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意味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制度化。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药品“团购”,就是国家把医院零散的采购量“打包”,以“团购”的方式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明确购买的数量,减少流通环节,从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的目的。
河南省在2020年11月开展省首批27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上省际联盟和省辖市片区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73种药品,我省已落地执行318种中选药品(胰岛素将于2022年5月执行)。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50%以上,高的降幅超过90%,具体中选药品和中选价格可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