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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疫情防控第十三号通告(南阳市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30 16:55:58
The Beginning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十三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市域内高速路口、国道、省道及社区(村)、居民小区等疫情防控卡点一律撤除,路障及时清理,保障通行顺畅。继续保留火车站、高铁站、机场、汽车站等疫情防控卡点,由属地政府牵头,经营主体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做好出行人员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并按照河南省健康码赋码规则落实管控措施。

  二、市域内所有社区(村)、单位继续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外来人员,要加强登记、测温、验行程码、健康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入宛,如需入宛,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低风险地区入(返)宛人员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正常的,可以正常通行。已入(返)宛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按照省健康码赋码规则执行管控措施。

  四、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有序开放经营。所有经营主体和出入人员要严格落实《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相关要求。影剧院、酒吧、KTV、网吧、健身房、棋牌室、图书馆、博物馆、景区等场所要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发现出入公共场所人员健康码异常的,经营主体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及时落实管控措施。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

  五、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强化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及探视、陪护等疫情防控要求;药店恢复销售退热药品,实行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六、继续加强入宛冷链物流和国际邮件疫情防控。全市范围内凡从口岸直接入宛或省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国产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南阳总仓消毒和核酸检测,并通过“豫冷链”系统赋码入库后,方可出库流通或使用。入宛国际邮件执行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有关总仓管理疫情防护规定。

  七、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卫生及防护,自觉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市、不出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不出入密闭性场所。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措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THE END

TAG:防控  疫情  指挥部  措施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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