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所需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
1.即毕业证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地址:点此申请)。
2.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3.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地址:点此提交)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2.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点此查询)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点此查询)查询成绩;
3.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此查询)查询测试成绩。
(五)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点此打印)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课程成绩单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注: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温馨提示:
(一)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