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此轮疫情攻坚战,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3月24日-3月26日(最终视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检测范围
第一批:3月24日高新园区、循环园区、剑光街道、剑南街道、河洲街道、孙渡街道、尚庄街道、龙津洲街道、曲江镇、拖船镇、桥东镇、丽村镇、秀市镇、泉港镇、荣塘镇。
第二批:3月25日上塘镇、蕉坑乡、梅林镇、段潭乡、白土镇、袁渡镇、洛市镇、荷湖乡、筱塘乡、湖塘乡、同田乡、董家镇、铁路镇、淘沙镇、小港镇、石滩镇、石江乡、张巷镇、杜市镇、隍城镇。
二、相关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分批分区”的方式开展核酸检测,请所有居民按照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在指定时段到指定地点参与采样。具体采样地点和时间顺序,按园区、乡镇(街道)通知有序进行。
三、注意事项
1.请辖区内所有居民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2.请广大居民采样当天提前扫“宜春市核酸检测平台”小程序(见附件)完成信息注册,截图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3.根据村(社区)的组织安排,携带智能手机、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有效证件。没有智能手机的需携带24小时内“赣通码”“行程码”和宜春市核酸检测平台“二维码”纸质版,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好测温、验码等工作。
4.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采样前30分钟不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
5.请全体人员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完成采样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尽快离开采样点,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6.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8.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生活秩序,采样现场不要聚集围观,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意外发生。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10.当前阴雨天气温度较低,请广大居民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志愿者,尤其是老人和小孩注意防寒保暖,备好雨具,各采样点要采取必要措施提供相应保障。
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配合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