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曾经面临的问题
旧楼加装电梯是一件好事,然而按照原来的规定,旧楼加装电梯需单元(栋)的全体业主书面签名同意,有业委会或产权单位的,还须对方书面同意。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在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时“卡壳”,被低楼层的业主一票否决。
二、目前的解决方案
1、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或所在用地属于单位产权的还须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
2、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规定修订后,不再需要全体业主达成一致书面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得以提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