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2年5月30日
5月28日,湖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降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从5月30日起,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由每次24元降至16元,混检价格维持每人次4元不变。抗原检测价格降至每人次2元;抗原检测价格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收费总额降至不高于每人次6元。上述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政府指导价格均为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更新于2022年5月9日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从5月10日起,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次24元,混检(不区分样本数量)价格降至每人次4元。该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2022年4月3日调整
4月2日,湖北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从4月3日起,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次28元,混检价格降至每人次8元。该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更新于2021年11月24日
自2021年11月25日起,湖北省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将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次40元,10人混检和5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10元 。>>>
此前价格为: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次80元调整为60元,设立混合检测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混合检测10人份的最高限价为每人次15元,于8月9日在全省执行。
更新于2021年1月15日
为贯彻落实省防控指挥部常态化疫情防控再部署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项目价格由每人每次核酸检测132元调整至80元,每人每项抗体检测40元调整至25元,于1月15日在全省执行。
本次价格调整,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开展了医疗机构运行成本调查和价格调查,并结合目前试剂检测技术成熟、市场竞争充分、我省日检测量较大的实际,在考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对检测项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
同时,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疾控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