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2-6月,免征约12亿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24%缴纳,其中企业缴纳16%,职工个人缴纳8%。此次免征的部分是企业应缴的16%。经测算,襄阳市全部免征单位缴费部分市本级大约6.4亿元,县(市、区)大约5.6亿元,总计约12亿元,可惠及21344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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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企业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指南
申报条件
1.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直接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2.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确认,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困难企业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认定条件待省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3.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
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20日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稳岗承诺书
3.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
申报方式:
襄阳市将继续受理500人以上不减员、减员率低于5.5%企业网上申报。两种申报方式:
1.直接填报申报表后将申报表转成PDF格式或者拍照发送至邮箱:35479371@qq.com、1078381997@qq.com;
2.可通过(湖北省政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点击跳转至网页)选择区域-襄阳市区-市人社局,搜索事项-稳岗返还)。
申领流程
(一)企业持指定的资料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复核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开的复核情况提出拨付方案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拨付方案,及时拨付稳岗补贴资金。
注意事项:
1.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申报稳岗返还,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清单的企业,不得申报困难企业返还。
2.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只需填报单位名称、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即可,其它栏目可以不用填写。
3.填写“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务必准确无误。
联系人:杜小丽13581410996、李秋祉: 13971057896
常见问答
单位上年度未交满12个月失业保险费,能否申领稳岗补贴
答:不能
襄阳市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发改部门是如何在工业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予以优惠的?
襄阳市发改委结合襄阳实际,制定出台了灵活的水、电、气临时价格政策,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抗击疫情,共渡难关。
一、降低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气价格
(一)降低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城区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下调10%。由现行的1.61元/立方米,调整为1.44元/立方米。
(二)降低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气价格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城区中小微工业企业天然气价格下调10%,调整为2.898元/立方米。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再实行联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统一执行2.547元/立方米。今后,国家、省对天然气价格另有政策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
1.认真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从2020年2月7日起,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不再受“基本电价计费方式为按季或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申请暂停用电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办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须提前5或15个工作日”等条件限制。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用电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减免时间,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用电暂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月1日。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计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2.及时测算电价补贴金额。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组织相关部门核实享受补贴的企业名单及其实际用电量,根据我省现行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补贴标准,按月测算相关企业电价补贴金额。
3.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外的工商业电价电力用户用电成本。全省现执行大工业电价(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单一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除高耗能行业电力用户外,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020年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2020年3月份收缴电费时核减。
三、对受疫情影响的水电气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
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四、明确中小微企业的标准
(一)关于中小微工业企业的认定,由襄阳市经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将大型工业企业进行排除,原则上其它工业企业都享受此次相关政策。
(二)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市、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同经信局予以认定。
(三)关于省级电费补贴政策,参照省对口管理的责任单位,由襄阳市发改委(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实施。
襄阳市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财政部门是如何落实的?
2月29日襄阳市政府出台十二条措施,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襄阳出台12条措施,襄阳市财政部门将从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拨付、应急纾困、政府基金收益减免,等四个方面,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关于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情况
1.建立财政、发改、经信、人行等多部门联席机制。目前,人行提供的襄阳市入围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共计81家,截止2月29日,累计获得新发放贷款5.29亿元,其中优惠贷款4.12亿元。按程序审核发放贷款后企业均可享受中央财政50%的贴息支持。
2.省市县财政部门联动。及时向省级部门汇总报送,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外企业,每月汇总有关情况向省财政厅报送,待省级贴息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到位。市财政也将相关政策及时传达至各县市区,各级财政部门正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规定执行。
3.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每日一更新,确保相关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需求并享受中央贴息支持。
二、关于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情况
襄阳市财政局建立“24小时”待命的应急资金拨付流程,启动应急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开设疫情应急保障资金专户,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捐赠物资财务管理,组织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对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的贴息支持。
截至2月29日,共统筹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3.94亿元,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紧急救治场所建设、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物资采购、患者个人负担部分财政补助、重要疫情防控企业补助和交通防控卡点工作经费等。
三、关于加大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资金纾困力度情况
2018年7月襄阳市正式成立过桥基金,即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用于对襄阳市中小企业提供过桥支持,解决企业在银行续贷中由于资金出现暂时周转困难无法续贷的问题。
截至目前,过桥基金已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21笔2.85亿元过桥支持。据襄阳市国益公司反映,下一步将延长使用期限,原办法规定过桥最长期限15个工作日调整为整个疫情期间还款有困难的,均可计入过桥期限,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原办法规定过桥期内按日万分之三收取使用费,逾期加收罚息,调整为疫情期间逾期不加收罚息,特殊情况可履行相关手续后减免使用费。
四、关于减免襄阳市汉江产业股权投资指导基金及汉江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直投企业固定收益情况
据汉江控股公司反映,受疫情影响,汉江产业母子基金投资的企业88.23%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出台减免基金固定收益的措施,主要面向汉江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和出资子基金投资的50家企业。
目前,汉江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汉江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现对符合条件的21家企业进行3个月固定收益减免,金额共计1521.5万元。此外还有降低门槛收益率、延长退出期限、加大汉江产业母子基金投资力度等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