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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关于紧急寻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通告(第1期)
全体市民:
为紧急寻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方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确诊病例相关信息,判断自己是否是密切接触者,并发动群众提供密切接触者线索,防止疫情扩散,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城区近期新增的5例确诊病例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病例1:患者曹某某,女,14岁,住襄城区余家湖街道曹湾村3组,2月16日发病。
病例2:患者黄某,男,37岁,住樊城区清河口街道普鑫上东郡小区5号楼,2月15日发病。
病例3:患者余某某,男,49岁,住樊城区米公街道大庆西路盛世唐朝小区,2月18日发病。
病例4:患者陈某某,女,29岁,住樊城区屏襄门街道九街十八巷天御小区7号楼,2月18日发病。
病例5:患者陈某某,男,44岁,住高新区新五中学府家园5号楼,2月16日发病。
上述病例已经确诊。请与以上病例在发病前5日以来,有同乘交通工具、同餐、同住、同室及共同活动等接触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出后第一时间做好自我防护,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及他人接触,并迅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如实告知密切接触信息。隐瞒与上述病例密切接触史,拒不报告、逃避排查或者在排查时隐瞒密切接触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如果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以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或相关线索,请立即向襄阳市疾控中心报告。
报告方式如下:
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专线电话0710-3604330,3604332;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说明:2月份以来,襄阳市区已经开始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公共交通减半运行重点解决的是抗疫一线人员出行。因此上述5例病例与其有接触者大致都是其周边人员,接触人员范围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