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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漳流程:
离漳人员先向其所属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提出返回申请,由所属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征得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防控指挥部同意,并出具离漳申请表或证明,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发给离漳人员。离漳人员持复印件或传真件到县防控指挥部交通组(县物流发展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10-5231734)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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