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4号调度令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从4月1日开始,全县各级各部门所有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非紧要会议一律不再召开。
二、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公司职员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衡的要严格审批,返衡后落实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以上人员的排查,每天按时报送排查信息。同时,要按照县防控办《关于排查报送近十四天内来自疫区人员和黄红码人员信息的紧急通知》(东防办发〔2022〕21号)要求,对14天内离衡离湘返衡人员审批、报备、管控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排查(见附件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三、鉴于上海从4月2日起对离沪人员采取严格管控和清明小长假来临,4月1日、2日将可能出现上海等地入(返)县人员高峰,要严格落实"一扫二看三查四验"等防控措施,确保从上海、吉林、深圳等省外入(返)县人员按照"入衡先报、落地即检"(具体要求见附件2)一个不漏落实管控措施。县交通运输局和有关乡镇要统筹保障各交通卡口和"边点"工作专班力量,确保有足够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排查入(返)县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所有联点县级领导要到所联系乡镇、部门统筹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五、要进一步加大集中隔离场所特别是新增集中隔离场所的规范管理力度,工作专班要驻点指导,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垃圾规范处置等措施,坚决防止交叉感染,并对近期省市指导组交办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衡等重点人员转运严格实行"一车一人"、闭环转运,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消杀和闭环管理等措施。
六、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粮食、文旅广体等部门要加大对暂停营业场所和有关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卫健、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一老一小"机构、监管场所等场所疫情防控的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七、对于调度令明确的各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纪律检查保障组要对调度令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附件:
1.近14天内离衡离湘人员审批、报备、管控"回头看"情况表
2.近期从上海、吉林、深圳等省外入(返)县人员有关防控措施规定
中共衡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衡东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