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和《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衡阳县特发布森林禁火令规定:
凡违规野外用火的,依照《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凡在森林高火险期或森林高火险区违规野外用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