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大余县疫苗禁忌证明办理
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 00,14: 30-17: 30。
二、开具对象
符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中禁忌症的市民,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三、办理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或在住院者可委托近亲属办理,并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
(2)加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章的有效病历资料(如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病例复印件等);
(3)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本人开具时,另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如有接种禁忌者,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公职人员需要提供机关企事业单位证明)各一份。按专科负责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各专科科主任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并由2名医生共同签名。
第二步:开具对象携带上述材料再到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原老放射科二楼),由疫苗接种点医师再次确认签名、盖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公章。
注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接种禁忌者,医院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