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我区《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的有关规定,父(母)在章贡区已购买房产,但父(母)和本人户籍均未迁入章贡区的适龄儿童,参照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要求,办理时应该提供:
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章贡区居住的在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申请,每学年(7-8月)集中受理一次,届时向学校提供以上材料,接收学校如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进行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