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科学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有力支撑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分区分级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领导下,根据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指导各地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 低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原则,立即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备注:截至3月2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表。新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单位的病例数包含在所在地县(市、区)。
● 中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备注:截至3月2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表。新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单位的病例数包含在所在地县(市、区)。● 高风险地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必要出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稳妥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备注:截至3月2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表。新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单位的病例数包含在所在地县(市、区)。湖北省要继续实行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
北京市的省际道路客运服务,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决策执行。
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暂未恢复省际道路客运服务的地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旗)发出的客运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
《通知》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从业人员和乘客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客运场站和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交通工具,还要在落实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根据《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要在客车后两排设置留观区域;出入高、中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要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同时,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
此外,《通知》还对各地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给予特别关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农民工返岗包车,强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加强行驶路线规划、车辆检测维护、司乘人员培训、运输过程监控等全流程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