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从2月16日0时起,章贡区在全区范围内公共场所实行电子通行证出行,章贡区所有人员和来章贡区人员均须登记及使用电子通行证!
使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学校、商务写字楼、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公交、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等场所。
适用人员
赣州市章贡区所有人员和来章贡区人员均须登记及使用电子通行证。
使用要求在防疫期间出入公共场所均须出具电子通行证,供工作人员核验;各公共场所有其他通行条件要求的,仍需遵守其相关规定。电子通行证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
代为申领的,凭打印后的纸质电子通行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一并验行或通过每日生成通行口令进行通行。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公共场所卡口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出入。对强行出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实行时间
本通知自2月16日0时实行,停用时间由赣州市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