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南京、河南郑州、湖南张家界等地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现就阜南县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院进出管理
1.进入医院的所有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及其他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医务人员监测体温、现场扫安康码(不能扫码的做好可溯源登记)、做流行病学调查。对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院区。
2.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院内,由订餐人或取件人自行到医院门口领取。
3.对于不听劝阻,强行出入医院、不配合测温及扫码、辱骂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的行为,院内保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医院将报警处理。
二、门诊、急诊管理
1.医院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及实名制就诊,请来院人员务必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所有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进入院区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缴费、就诊、取药、检查、采血等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3.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按叫号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但保持1米以上距离。
4.我院未设立发热门诊,如不明原因发热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一般门诊不接诊未经发热门诊排查的所有发热(体温≥37.3°)和呼吸道症状等患者。
5.急危重症患者立即实施抢救并进行核酸检测。
6.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三、住院患者管理
1.所有非急诊患者和陪护必须在入院前完善核酸检测,凭入院前3天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之前不得办理入院手续。
2.危急重患者可先收住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确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且陪护人员必须持核酸阴性报告至病区护理部登记、办理陪护证后方可进行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并持核酸结果阴性报告且无流行病学史、更换陪护证后方可进行陪护。
4.严格落实“腕带”“陪护证”身份标识制度,由所在病区统一登记发放腕带和陪护证。患者、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出入,无“腕带”“陪护证”不允许进入病区。
5.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特殊时期,谢绝家属亲友探视,以免交叉感染。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6.陪护人员每天进行2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需停止陪护并立即前往发热定点医院就诊。
7.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期间请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监测管理,遵守病区管理规定,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扎堆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环境消毒,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病区内不得互窜病房。
四、核酸检测
1.非急诊住院患者或者陪护核酸检测人员凭住院证及核酸检测申请单在一楼进行核酸检测。
2.急诊急救住院患者执行“救治第一”原则,核酸检测请听从医务人员安排。
五、孕产妇及住院陪护核酸检测
评估为绿色、黄色、紫色风险的孕妇,自妊娠满36周起;评估为橙色、红色风险的孕妇,自妊娠满32周起,因需要住院待产或分娩者及其陪护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直至住院待产,如需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孕妇及陪护人员,入院前须携带1周内核酸检测报告单。
做好疫情防控,事关您我生命健康安全。为保障您和家人在我院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