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针对全市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物价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
1、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履行主体责任。
2、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诚信经营,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牟取非法利益,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明码标价
1、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2、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哄抬价格
1、各相关经营者要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安全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串通涨价,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2、不得在成本没有变化时大幅提价牟利,不得强制搭售或收取其他费用变相提价。
四、杜绝价格欺诈
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履行社会责任
1、社区团购、代购、餐饮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管控,履行好社会责任,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2、各级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的监测、巡查、检查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实施重点检查。
3、对经提醒告诚仍不整改、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公开曝光。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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