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晋江市陈埭江头外来工子弟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对晋江市陈埭江头外来工子弟小学申请提高收费标准审核意见的函》(晋教函〔2019〕4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精神,结合晋江市陈埭江头外来工子弟小学实际办学成本,并适当考虑发展基金预留,经研究,现将晋江市陈埭江头外来工子弟小学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学费最高收费标准:335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均含市财政下拨的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二、学校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对师资规模、配套设施、校园管理等多方面投入。
三、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营利”的原则,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学校对代办项目收费必须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四、民办学校收取学费要认真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请你局督促晋江市陈埭江头外来工子弟小学学费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六、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起执行。
THE END